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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资格认定等级

来源于 永诚教育网 2024-02-08 00:30

教师资格认定等级

一、幼儿园教师资格

1. 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;

2. 具备良好的弹唱、绘画、舞蹈等能力;

3. 具备良好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;

4. 具备一定的组织、沟通、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;

5.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,热爱教育事业,有志于从事幼教工作。

二、小学教师资格

1. 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;

2. 具备良好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;

3. 具备一定的组织、沟通、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;

4.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,热爱教育事业,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工作。

三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

1. 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;

2. 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技能;

3. 具备良好的组织、沟通、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;

4.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,热爱教育事业,有志于从事初中教育工作。

四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

1. 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;

2. 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技能;

3. 具备良好的组织、沟通、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;

4.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,热爱教育事业,有志于从事高中教育工作。

五、中等职业教师资格

1. 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;

2. 具备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;

3. 具备良好的组织、沟通、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;

4.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,热爱教育事业,有志于从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。

六、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

1.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;

2. 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技能水平;

3. 具备良好的组织、沟通、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;

4.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,热爱教育事业,有志于从事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工作。

七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

1.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;

2. 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和专业知识;

3. 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技巧;

4. 具备良好的组织、沟通、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;

5.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,热爱教育事业,有志于从事高等学校教育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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